创建“无讼村居”,深汕法院绘就和美“枫”景


发布日期:2024-04-07 03:43    点击次数:163


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通讯员聂颖仪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汕法院”)立足深汕作为深圳乡村振兴主战场的优势,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乡村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践行在乡村振兴视域下人民法院参与村域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得知情况后,鲘门镇红泉村党支部书记叶宣在深汕法院与红泉村的党支部共建活动中主动推介了红泉村,如数家珍地列出了红泉村的村居结构、优势和精神传承。调研中,红泉村获得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明村’”、叶宣书记个人荣获的“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吸引了调研人员。在区党工委支持和指导下,确定了红泉村作为“无讼村居”创建试点村。一年来,深汕法院通过积极挖掘红泉村的“五老”资源,总结红泉村发展的精神内核及其优秀传承,通过创建“无讼村居”推动建立村域基层治理“微格局”,在回望红泉村历史中积极谋划和谐稳健、文明有序的农村发展生态。

寻找:优秀历史传承厚植善治根基

“建设一个村首先要先了解一个村。”深汕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海军介绍道。在融合发展过程中,红泉村逐渐形成公正、团结、互助的作风,形成了村支书带头、团结班子、凝聚群众的文化传承,走出了党建带队建、党建促治理的有效路径。在这种优秀传承下,“村有一老,如有一宝”在红泉村形成“群像”效应。如何挖掘村内丰富而优质的“五老”资源,是深汕法院创建无讼村居前端所关注的重点。

“以前要割草烧柴,村与村之间会因此发生争吵,我们村委就会组织每个村的干部和群众代表集中开会,大家公开讨论,分清楚界限,公正公平地处理。”现年78岁的退休村干部卢木发回忆到。卢木发从二十来岁开始担任红泉村干部,1985年至1996年任党支部书记。在任期间,在卢木发协调争取下建成了村供水站,还曾一度远赴香港寻找热心乡贤重建红泉小学。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带领红泉村委解决了吃水、教育等的基础民生大事。

1996年,冯火平接棒村支书,在世纪交汇、经济快速发展的年代,带领村委谋划红泉村的发展致富出路。冯火平带领党员群众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提出为鲘门高速服务站供水,这既便利了过往群众,也为村民致富找到了一条新路子。“当时一个月收入就有三万,一年就有十多万。”冯火平回忆到。村集体的经济得到充实后,红泉村委对全村道路进行水泥硬化,在各个村小组修建文化室,设置了用于帮补村民购买农合医保、扶助困难家庭生活、支持贫困大学生的专项资金。

2010年,罗国琪接过红泉村村支书的接力棒,开启了新时代下红泉村协力奋进的新征程。2017年夏季,受台风登陆带来的强降雨影响,红泉村出现严重的涝情。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罗国琪的动员下,全村志愿者展开紧急救援,合力转移被困群众。“每年到夏秋季,村委都会密切留意台风动态信息,如果发生严重的灾情,村里就会动员起来一起抢险救灾。” 罗国琪回顾起昔年时光,热泪盈眶。多年来“党群”之间的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已然融入红泉村的集体精神,成为红泉村走向村强民富的内生发展动力。

2020年12月28日,正值青壮年的叶宣接过了大旗,赓续了红泉村历任支书的工作作风。在深圳市全面主导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后,按照区党工委部署,叶宣带领村两委挨家挨户宣讲征迁安置政策,基本实现了土地征迁“问题不出村”,确保优质产业顺利落地红泉村,福泽后代。“正是在历任村委班子‘正直、友善、互助’的精神引领下,为红泉村打下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几代人积累下的群众基础和善治资源都成为了红泉村抓紧机遇、争取发展的宝贵资源。”现任红泉村党支部书记叶宣表示。

创建:“理念+队伍”开启乡村治理新篇章

为激活乡村治理动力,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汕法院以红泉村为试点村创建深圳市首家无讼村居,旨在从治理理念和基层治理力量上推动红泉村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打出乡村发展新样板。

“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理念先行。”为了让红泉村时时处处浸润着“无讼”理念,深汕法院从理念出发,组建无讼村居创建团队,指导红泉村完善现有《村规民约》,融入法律理念、文明乡风等内容,形成具有“无讼”和谐理念的升级版《村民公约》,让“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调解优先”“不无理上访”等理念成为村民共识,小到儿童教育、老人赡养,大到殡葬和婚俗的移风易俗等,激发了村居文明内生动力,引领乡村风气向上向善。“理念一别天地宽”,在现代化《村规民约》的引领下,红泉村展现出了新时代农村的风貌,村民和谐有序、上下一心、合力发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家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就在红泉村应运而生。这既是红泉村凝心聚力、和谐共谋的硕果,也是深汕特别合作区践行与深圳同城同质同效的改革“一大步”。

“干好活先要配好人。”在深汕法院的推动下,红泉村启动了民间调解志愿者的招募。2023年12月24日,深汕法院在红泉村排角文化广场举行清“枫”迎“无讼”无讼村居创建活动,退休村支书罗国琪接过志愿调解队旗,标志着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组成的红泉村“五老”志愿调解队正式成立。从此,红泉村有了志愿化、组织化、常态化运行的基层自治力量,发挥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启“用身边人调处身边事”的解纷模式。

民间志愿调解队一成立就马不停蹄地展开调解工作。作为队伍成员之一的朱加青,在收到网格员排查中发现的一起邻里间涉宅基地纠纷后,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和上门入户询问,并向深汕法院联系红泉村的指导法官咨询法律观点。全面掌握情况后,发挥老干部与村民关系友好、相对德高望重的优势,在厘清纠纷前因后果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谈心式调解和释法明理,最终促进这起邻里纠纷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横亘在两个家族之间逾二十年的积怨。

发展:以法治之力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作为深汕法院无讼村居创建试点村,红泉村展现出了强大的融入感和使命感。在“硬件”上,红泉村搭载乡村振兴的“大船”实现了村容村貌换新颜。走进红泉村,一幅屋舍井然、村道整洁的美丽乡村画卷映入眼帘,房前屋后处处体现着新农村文明气息。在“软件”上,新时代《村规民约》为红泉村带来了文明乡风新气象,村内对”外嫁女“的偏见、重男轻女等守旧观念少了,以往频发的违建事件和”占地矛盾“也基本没有了,村民形成了“逢建必报”的意识。可以说,文明乡风已在红泉村落地生根,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的和美景象已经是日常风景。

当遇到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时,村委会带领村民向驻村法官,或到镇上的诉讼服务站咨询,村委和法院之间的信息联动成为了家常便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蔚然成风。“现在时代不一样了,村民都有了法治意识,不会动不动挥拳头了,大家之间关系也更和谐了。”老村民黄某感慨道。

“文明的硕果重在巩固和发展”。为了巩固强化社会治理成果,把好矛盾纠纷“源头关”,深汕法院和红泉村形成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依托民间志愿调解队和网格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线索和风险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法院报告。在大开发大建设背景下,红泉村村委和民间志愿调解队扛起了社会治理的前端大旗,在深汕法院靠前指导以及“驻镇联村制度”的作用下,半年来调处邻里纠纷等矛盾7宗,让土地征收补偿等涉众纠纷在村内就止争化讼。

在深汕法院的协调推动下,红泉村还建立起了无讼村居的基层治理全链条,即网格员报告、镇村响应、法院及其他行政职能部门联动调处的风险隐患预警联动处理模式。同时,依托深汕法院“一站两所两中心”(驻镇诉讼服务站,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群众诉求中心)机制,实现村内纠纷与镇级有关部门的高效、无缝对接。创建至今,红泉村没有一宗矛盾上交到了镇里,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的成效。

而这一经验被复刻到了与红泉村一脉相承的红源村。小王因在村内项目工地上务工受伤,引发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网格员排查后,村委介入并联系了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经双方“背靠背”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了赔偿合意。随即与镇诉讼服务站对接,在当事人签完调解协议之时就通过深汕法院在线司法确认系统当场完成了该协议的审查、司法确认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无讼村居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因地制宜,让“无讼村居”在深汕特别合作区34个行政村中有序开花结果。”深汕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驰进一步总结道。